注册瑞士商标

一、申请人资格

    瑞士商标法规定,任何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公共社团均可以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在瑞士没有住址或营业驻地的外国申请人,必须委托经瑞士主管机关备案的当地代理人办理。

二、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关于优先权的规定

    在瑞士,商标权利属于第一个获得申请的企业或个人。除此之外,瑞士商标法对优先权还有下列规定:

    1.巴黎公约成员国的申请人第一次将商标在一个巴黎公约成员国提交申请后,该申请人有权要求在瑞士以该商标第一次申请注册的日期作为该商标在瑞士注册的申请日,只要这一商标在瑞士的注册申请是在自第一次申请日之后6个月内提交的。

    2.优先权的获得还可以源于展览会。即:如果商标的指定商品或服务,在一个巴黎公约成员国组织的官方展览会上或者在属于19281122日国际展览条约规定之内的展览会上展示,可以申请将展览会开幕日作为优先权日,条件是只要该商标的注册申请是在展览会开幕日之后6个月之内提交的。

    3.在一个与瑞士签署有互惠条约的国家的第一次商标注册申请,有和在某巴黎公约成员国国家的第一次申请同样的优先权。

    要求上述三种优先权的,应当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特别声明,并在30天之内提交一份要求优先权的声明,要注明第一次申请日期和国家名称。此外,由主管机关证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文件须.

  在申请日之后6个月内提交。如果没有遵守规定的期限和手续,优先权将自动丧失。

    ()提交申请的途径

    商标注册申请由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直接提交到位于巴塞尔的联邦知识产权局。在瑞士领土上既没有住所也没有营业机构的外国人,其商标注册申请必须委托经瑞士主管机关备案的当地代理人办理。

    ()申请所需的文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法人填公司名称和地址,自然人填姓名和住址);所提交文件的清单和已缴纳费用的证明;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签名。

    必要时:申请书内容还有代理人名称和地址;申请优先权的声 明;如申请注册的商标为集体商标,或证明或保证商标、立体商标或含有立体形状的商标,也要在申请书上说明。

    2.商标图样10张。规格不得超过8cmX8cm。如果商标要求保护彩色,要另外交5张彩色图样,,

   3. 商品或服务的清单。对商标保护范围内的指定商品或服务,要列列出具体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

    4.申请集体注册,必须向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提交该协会或社团的内部章程。

    ()商标的审查和注册

    1.商标注册申请提交至瑞土联邦知识产权局后,商标申请文件齐全,则给予申请号。如申请不符合商标申请形式上的有关规定,将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如果申请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按期补正,其注册商标将予全部或部分驳回。特殊情况下可给予宽限补正日期。在申请阶段,商标可以修正或全部改变。但此种情况下,商标的申请日也将随之延至最后一次修正的时间。

    2.如果经过审查,申请商标属于商标法绝对禁注条款所列的标记,或者不符合商标法中对集体商标、证明或保证商标或集体的有关要求,将通知申请人限期改正。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改正,该商标注册申请将被全部或部分驳回。

    3.对于深情的审查期限,没有强制的规定,通常为6个月。应申请人的请求,可以延长6个月。自1998年起,增加了加快审查程序,在申请人缴纳费用后,将在4个星期内对该申请商标进行审查,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可在1个月内获得注册。

    4.商标申请经审查,如果不存在任何驳回理由;联邦知识产权局将批准该商标注册,并在瑞士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并颁发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