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墨西哥商标
一 申请所需文件

1
.委托书;如果申请是由代理人提交。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要有两个证人在场作证的情况下,才能签署委托书;如果申请人是墨西哥的一个合法实体,公开文件或委托书必须是经证明的。如果申请人是外国的合法实体,委托书必须符合委托国的申请法规才能予以受理。

2
.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国籍和地址,商标的显著特征,以及该商标是否包含浯言要素,是否是既有形又可读的,是否是三维图形;若申请商标没有经过修改,则需提供它第一次使用的时间,或者该商标从来没有被使用过的陈述书;申请商标指定的产品或服务;其他在法律条文规定的文件。

3
.缴纳相关费用的证明;

4
8份不大于lOcmxlOcm且不小于4cmx4cm的商标图样;申请商标不得包含欺骗或误导公众的字样或标题。如果申请保护的商标没有语言要素,商标申请复印件中则不能包含或可能包含任何词语。

5
.商标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申请的,应附上商标使用或许可以及权利转让的条件。

二 优先权:

墨西哥规定,如果商标申请是在国际条约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在其他国家提交申请的6个月内,在该国的第次申请日将被视为优先权日。
除此之外,墨西哥商标法对优先权还有下列规定:
优先权声明,由主管机关证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文件;
在墨西哥提交的申请不得超过原申请国申请中指定的产品或服务;
在提交申请后的3个月内必须提交国际条约、墨西哥法律中规定的相关文件;
在一个与墨西哥签署有互惠条约的国家的第一次商标注册申请,在墨西哥可享有优先权。
(2)
若中请注册原产地名称,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情况:
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国籍;若申请人是法人,应当说明其性质和所从事的活动;
申请人据以提出申请的合法权利;
构成原产地标志的名称;
对原产地标志将使用的终极产品的详细描述,包括特征、组成、提炼和生产的方法或制造过程。由当局规定衡量产品的官方标准,如提炼的方法、制造和产品加工的过程以及包装的形式,这些与产品和产品的名称之间有密切联系的特征都需要作详细的陈述;
使用原产地标志的商品的提炼、生产和制造的地点和范围;
原产地标志、产品和地域范围之间的详细情况;
申请人认为需要和有关的其他情况。
以上各文件都应当以西班牙语提交。

三 审查

法律规定,商标申请向注册当局提出后,当局将就申请的形式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申请有瑕疵,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当局通知的2个月内进行修改。不能按期作出修改的,其申请被视为放弃。在申请书中,有关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国籍、商标的设计说明、申报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申请规费已缴付等都齐备时才给申请日。
若申请文书均已齐备,注册当局将就商标能否注册进行实质性审查。在审查后,当局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影响其商标注册的障碍并要求申请人在2个月内作出答复。若申请人不能在期限内作出答复,其申请被视为放弃。申请人在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注册当局将继续商标申请的程序。但是,如果申请人在答复时改变或更换了商标,则该申请被视为新申请,需要重新缴付规费和提交有关文件。
继续进行申请程序的商标,如果已经达到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要求,在申请人缴付注册规费后将予以注册并发给注册证。
继续进行申请程序的商标,如果未能达到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要求,注册当局将予以驳回,并以书面形式陈述驳回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有关原产地名称的规定一旦注册当局收到了要求保护原产地名称的申请且申请人按时缴纳了相关费用,注册当局将对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文件予以审查。如果注册当局认为申请人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或者提交的文件不够充分,将通知申请人在两个月期限内进行更正或补正。如果申请人没有在期限内作出答复,其申请被视为放弃:申请人在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注册当局将继续商标的申请程序。
提交的文书符合法律规定的,当局将在官方公告上予以刊登。如果是经官方审查后修改的,注册当局将在官方公告上刊登所要求文书
的答辩细节和官方意见的摘要。以上两种情况,任何损害了其利益的第三方都可以提出异议。

  注册

1
.商标注册后,注册人依法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但是商标的注册不能对抗在其申请日或第一次使用日之前在相同或相似商品上已经在墨西哥连续使用的相同或混淆性相似商标的善意第三人。该第三人有权申请控告注册无效并在注册公告之日起1年内向当局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2
.任何推销、分发、购买或使用注册商标指定产品的人都经该
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其许可合法地进入市场。其中包括注册商标指定产品的进口,任何人都可以在商标法和有关法令下在墨西哥进行销售、分发或使用该商品。
原产地名称在经注册当局授权后受到保护。